鉴定委托:委托单位详细填写委托书并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表述鉴定要求与用途。
交纳鉴定费: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文件(津发改价费【2017】22号)文件,《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交纳鉴定费。
登记入册:鉴定单位接到委托后进行审核送检材料并登记编号。
法医鉴定:由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两名或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对被鉴定人进行鉴定,根据事实并运用相应的鉴定标准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